校本教育心理服務
背景
為回應學校及學生對教育心理服務的需求,教育局已增撥資源,分別在局內和主要辦學團體開設教育心理學家職位,並透過外判服務為公營中、小學提供「校本教育心理服務」。
「校本教育心理服務」是由合資格的教育心理學家透過定期訪校,從學校系統、教師及學生三個層面支援學校,目的在協助學校發展照顧學生不同學習需要的政策及措施,服務亦包括為有需要的學生進行個案評估、專業諮詢、以及危機處理等。
目標
- 在學校系統層面上,建立完善的機制和政策,以照顧學生的學習差異。
- 教師能夠掌握和運用照顧學生學習差異的知識和技巧,並提升學與教的效能。
- 學生能夠克服障礙和困難,發揮潛能,愉快地學習和成長。
服務範疇
「校本教育心理服務」的主要性質是以校為本。教育心理學家會因應學校的發展及師生的需要,在學校系統、教師及學生三個層面提供一系列預防性、補救性和發展性的支援服務,舉例如下 :
學校系統支援 | 教育心理學家協助學校訂定照顧學生個別差異的政策和措施,完善支援機制以及提升關愛文化。 |
教師支援 | 教育心理學家透過諮商和培訓,支援教師為有需要的學生作出課程、教學和評估調適、實施有效的課室管理、運用有效的訓輔技巧和策略,並按需要與教師、學校社工或輔導人員協作。讓教育心理學家為有特殊學習需要學生進行輔導或增潤課程的設計、推行和檢視。 |
學生支援 | 教育心理學家會為個別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提供評估服務,設計及舉辦培訓課程或活動,並聯同教師及家長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商討和訂立適切的學習計劃並定期檢視進展。 |
安排約見
若家長認為子女在學習、情緒或行為上需要評估或輔導,可聯絡駐校社工或學生支援主任廖珮珊主任。校方須經既定的程序作初步資料搜集及磋商後,按需要再安排約見教育心理學家。